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及相关学员:
按照《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,中级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应达到72学时,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时应达到40 学时。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,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培训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对象:
2020年、2021年拟申报建设行业中、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。
二、培训须知:
1、公需科目(原公共课):根据《关于做好2020年度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宁人社函〔2020〕8号)要求,公需科目由市人社部门确定学习内容,并免费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相关远程学习服务。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专业技术人员可访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,通过“我的南京”APP扫码登陆“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”,进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,学习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。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在学习平台中的学习时间和考核结果,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,在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,自动转入职称管理系统。
2、专业课培训时间: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,专业课培训为线上直播课形式,具体上课方式另行通知。
3、报名方式: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并写清单位名称、联系方式、所需学时数量;
4、报名地点:龙蟠路163号南京市城建中专综合服务大厅;
5、乘车路线:2、17、24、36、40、44、45、58、59、93、136、140、159、308、193路公交车至新庄南站下;或乘地铁三号线至南林大站三号出口。
联系人:洪老师、肖老师(电话:025-85404458 、69812648、69812650转3)
南京市城建职业培训中心
2020 年 5 月 12 日